邯郸晚报讯(记者 苗珊)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从2011年开始,全省将用3年时间,充分利用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选择部分可用的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按照河北省幼儿园建设标准改建成幼儿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本次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全省136个县(市)及人口大于20万、农业人口超过10万、农业人口比例大于40%的6个市辖区。按照要求,各市县要科学测算未来一段时期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合理确定改建幼儿园数量、规模和区域布局。改建项目必须坚持质量标准,达到抗震防灾要求以及当地制定的基本办园标准,具备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基本功能,确保改建一所,合格一所。
此外,我省还将依托各地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主要对拟增设附属幼儿园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富余校舍进行功能改造,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中央财政将按照每班5万元的标准对拟增设的附属幼儿园予以一次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市)级政府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