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维权伞”温暖农民工
河北新闻网
2012-01-19 14:35
来源:邯郸日报
责任编辑:王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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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佘志娟

    年关将至,能否确保农民工无欠薪回家过年成为热点话题,同时也是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欠薪问题得到很大缓解。那么,我市相关部门又是如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王励臻。

    摸底调查抓源头

    据介绍,针对使用农民工较多、过去发生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较多,特别是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较多的用人单位,市劳动监察大队研究分析企业行业特点,明确主攻方向,把建筑行业施工企业作为重点监察目标。

    重点监察目标确定后,在劳动监察协管员的协助下,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市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和农民工分布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登记摸底,登记了工地所在位置、项目经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掌握了第一手情况。去年11月25日,该大队向市内及驻邯各建筑企业、建筑劳务公司、各建筑工地、项目部下发了《关于及早行动提前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对因违法转分包、使用包工头造成工资发放不到位或携款潜逃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双节期间,对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上访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等恶劣后果的,提请有关部门降低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直至清出邯郸建筑市场。

    工地监管找问题

    近日,市劳动监察大队一行7人深入市内多家建筑工地,了解施工单位用工情况,尤其是使用农民工情况,包括用工人数、管理方式、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出勤管理等情况,宣传国家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查找隐患、规范用工行为,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现象发生。同时,接受农民工现场投诉和咨询,解答农民工提出的问题。

    通过深入施工工地,监察人员发现:江苏苏中建设集团邯郸分公司为从根本上杜绝产生拖欠工资现象,他们没有使用包工头,用工就签劳动合同或协议,员工直接凭班组长、质量监管员签字的单据到财务领取工资。而有的公司仍在使用“包工头”,且工资发放也经过包工头,这就为拖欠工资埋下了隐患。他们当即提醒警告工地负责人,要加强工资发放监管,确保每名农民工都能拿到应得的报酬。

    热情服务抓经常

    “从我们近年来接到的投诉来看,九成左右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只有口头协议,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甚至连用人单位的名称都说不清楚,投诉时拿不出相关证据,这是农民工讨薪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在谈及农民工讨薪难的原因时,王励臻说。

    为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去年以来,我市劳动部门实行了“无证据投诉受理”办法,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无证据投诉受理,即对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不清楚用人单位名称,却发生了拖欠工资或合法权益被侵害问题来投诉的农民工,即便拿不出任何相关证据,监察人员也要先接待、受理,从“有理”、“可行”和“能办”的角度去找依据、查法规,按照他们提供的“蛛丝马迹”线索顺藤摸瓜去一步步寻找相关证据,确定相关的责任单位,想方设法帮助农民工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去年以来,市本级受理投诉案件322件,其中受理无证据投诉306件,为1898名农民工追讨补发工资78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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