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警方1小时救下跳楼讨薪“轻生男”
河北新闻网
2012-08-18 08:54
来源:燕赵都市网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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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邢云通讯员陈雪辉)日前,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巡警特警大队特勤中队接警称,在县城开发区一个施工工地的26楼有一名男子要跳楼。据了解,该男子情绪激动,意在讨薪。经过1个小时劝说,成功解救这名跳楼轻生男。

    据悉,该事件发生在8月5日上午11时许,当民警们到达现场后发现在县城北东街牌坊对面的一栋26层楼一个阳台坐着一名男子,该男子一条腿伸在外边,稍有不慎就有坠落身亡的危险,当时情况十分危急。民警沿楼梯向26楼顶攀登,到达楼顶后,发现该男子情绪异常激动,于是迅速与指挥中心联系,要求消防车支援。

    由于围观群众和过往车辆的增多,巡警特警大队民警一边疏导过往车辆,一边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周围秩序,以免引起跳楼者情绪波动。民警一方面与该男子交谈引开其注意力,另一方面由消防官兵在楼下铺设气垫,因从早上开始一直阴雨连绵,阳台上又湿又滑,稍不留意就容易发生坠落,情况非常危险。

    经了解,该男子为王某,今年31岁,是陕西省安康市人,因2011年跟随老乡杨某到内蒙古打工,杨某拖欠其工资16500元。自今年年初开始就和杨某失去联系,后经打听得知杨某在永年。当天上午,王某找到了杨某,扬言说,如果杨某不支付拖欠自己的工资,他就从26楼楼上跳下去。

    此刻,警方现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进行劝说,同时与杨某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在与杨某紧急协商后,杨某从银行取来16500元工资款支付给王某,历经约1个小时后,终于将王某成功解救。

    但因王某没有通过正规渠道索要拖欠的工资款,行为过激,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因此该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之规定,给予了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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