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海军) 昨日下午3时许,几名执法人员来到人民路沁河桥西侧的小游园里,他们盘查的目标不是游人,而是正在游园里嬉戏的狗。据悉,为着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养犬行为,从即日起,市公安局开始对主城区内养犬行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养犬者是否携带狗证、是否在规定时间、区域内遛狗等行为,同时,还将对主城区内流浪犬只、无主犬只进行集中收缴。
昨日下午3时许,市公安局犬类管理科20余名巡查执法人员兵分三组,开始在主城区范围内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行动,记者随其中一组执法人员一起行动。在人民路沁河桥西侧的小游园,执法人员发现有三条狗,在核对其狗证信息无误后,执法人员对养犬者讲解了有关养犬、遛狗之规定,并劝其尽快将狗带回家。
据市公安局犬类管理科郝科长介绍,自主城区统一换发新版狗证工作以来,截至目前,主城区已办理新版狗证5000余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7时至20时携犬只外出,违者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暂扣犬只,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将犬只用犬绳或犬链牵领约束,并携带养犬登记证,违者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暂扣犬只,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得携犬进入党政机关、医院、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交车等等。另外,对于违规犬只,市公安局将在留置场所预留5天,之后若无人认领,将送往专业机构进行安置。
郝科长表示,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不定期在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希望广大养犬者按规定养犬、遛犬,同时,市公安局还公布举报电话:5305110。
截至昨日下午6时,市公安局巡查执法人员共检查纠正违规养犬30人次,收缴无证犬5只,流浪犬3只,处置犬只扰民事件2起。
图为巡查人员正在检查“狗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