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海波、杜军 记者 白增安) “俺村是1000多口人的大村,魏庄村是100多口人的小村,俺村街道比魏庄村多好几条。可过去市里不分大小村一年都是给每个村1万元环卫费,同酬不同工使俺们大村的保洁员清扫起街道来马马虎虎。现在市里农村环境卫生费按村补贴变为按人补贴,俺村保洁员干得多,挣的也多,打扫卫生也更有干劲了。”5月30日,正在打扫卫生的武安市贺进镇西梁庄村保洁员郝凤娥对笔者说。
2007年,武安市针对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这个久治不愈的“顽症”,决定由市财政每年安排502万元农村环境卫生专项资金,并制定了《武安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全市502个村按每村每年1万元环卫费标准拨付,每村建立一支卫生清洁队。几年来,该市农村的环境卫生确实得到了改观。但是原来制定的《武安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运行中有些管理制度已不再适应目前农村实际,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资金拨付方式的弊端已逐渐显现,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苗头。
今年初,武安市经过认真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决定修改《武安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他们首先从农村保洁员人数入手,规定各村按照300口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进行保洁队伍组建,各村与保洁员签订聘用协议。为了增强保洁员的履职尽责意识,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小组每天检查考评保洁员的工作,定期对保洁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照考评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兑现奖惩。
针对争议最大的财政补贴资金问题,该市财政部门依据全国第六次普查人口全市户籍数,按每年每人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乡镇、村分别按每年人均不低于15元、5元予以配补,经费由乡镇财政所实行专账管理,开支由乡镇环卫办公室主任或乡镇党委书记把关签字,保洁员工资至少一季度发放一次,垃圾清运费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兑现,确保农村环境日常管理真正有人干、有人管。
该市还推行农村环境卫生三级捆绑责任制。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街巷,做到市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街巷。包乡镇市级领导每周都要深入到分包乡镇指导工作;包乡镇市直部门要安排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3人工作小组定期驻乡帮助指导工作,给予乡镇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支持;明确规定包村干部和包街巷“两委”干部不许亲自组织和参与分包村街道垃圾清扫、清运工作。
新管理办法还规定对农村环境卫生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制度。每月考评中排在后三位的乡镇,第一次党委书记、乡镇长向市农村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讨,连续两次排在后三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予以职务调整。每月考评中排在后10位的村,扣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个月的津贴,连续三个月排在后10位的村,扣发支部书记、村主任半年的津贴,并给予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