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崔桂敏 郝雪强)醉酒后无端拦阻车辆,无故殴打司机、损坏汽车。2013年6月12日,丛台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孙某、栗某批准逮捕。
孙某与栗某自幼相识,关系很好,初中毕业后,从农村老家来到市里一家公司打工。2013年5月11日晚上,两人约好到一家饭店喝酒,不知不觉两人喝醉了,之后二人回租房处。当他们一晃一晃走到柳河村口时,迎面开来一辆轿车,明亮的车辆灯光晃了孙某一下,孙某趁着酒劲拦住轿车,不让通过,司机被迫停下来,下来和他俩理论,两人不容分说拿起砖头连砸轿车的反光镜、车门,接着又对司机进行殴打,司机见状立即报了警,两人拔腿就跑,司机在后边紧紧追赶。
由于两人对路况不熟悉,慌乱中跑到了河边,这时候,栗某酒劲上来,倒在河边睡着了,孙某被追得无路可走,径直跳进了河里,司机追到岸边等待孙某上岸。孙某在河里挣扎了一会儿未能游到对岸,游回来爬上了岸,此时的孙某已累得精疲力尽,瘫在地上。正在此时,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孙某和栗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