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本报四版刊登的《谁来为我的遗嘱作证?》一文,报道了市民郑先生想找到一个既省钱,又能使遗嘱更具有法律效力的办法。后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多位市民电话,表达对老人关心,并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记者也通过多方走访,为郑先生打听相关事宜。
记者首先咨询了市诚信公证处。工作人员说,由于遗嘱公证的程序较为复杂,涉及到的方面较多,现在他们已经基本上不进行遗嘱公证了。该工作人员建议,老人自己在家手写的遗嘱也有法律效力,如果在加上几个证人的签字,更能增加遗嘱的真实性。
市赵都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只不过,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较多,如立遗嘱人身体情况的证明、所公证财产的情况证明等。而且,进行公证的时候,需要三位公证人员同时在场进行公证,因此时间安排上比较麻烦。整体上看,遗嘱公证前后所需要的时间会比较长。同样,工作人员也建议,老人可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立遗嘱。
之后,记者联系了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说,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较高,不过在家手写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家立遗嘱时,可找两三位可信力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作证。
对于立遗嘱的事宜,记者还联系了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金锋。他说,遗嘱可进行公证,也可不进行公证。公证的遗嘱与未公证的遗嘱在法律效力上是不同的,比如,若一个人有公证的遗嘱,也有未公证的遗嘱,不管这几份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均以公证的遗嘱为准;若一个人有几份未公证的遗嘱,在遗嘱真实的情况下,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有见证人签字的遗嘱和没有见证人签字的遗嘱,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样。不过,立遗嘱时有见证人在场签字,可以证明这份遗嘱的真实性。另外,未公证的遗嘱可以随时修改;而公证过的遗嘱若要修改,则需要先撤销已公证的遗嘱,再重新公证新的遗嘱。
此外,记者联系了市物价局咨询公证遗嘱的收费标准。经费处的工作人员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在众多热线电话中,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处长张庆雷说,他们可以为郑先生提供两项帮助:一是帮助老人指派公证处,并减免部分公证费用;二是可以帮助老人联系免费的律师见证。他说,遗嘱的见证人可分为普通见证人和律师见证人两种。相比之下,律师见证人见证的遗嘱比普通见证人见证的遗嘱,法律效力要高。因为,律师见证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律师见证,律师会给出更加专业的建议,而且律师事务所还会对遗嘱进行审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