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9日“两高”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施行后,永年县借重典,施重拳,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惩违法排污行为,特别对重污染小企业和利用渗坑、渗井、暗排污道倾倒工业废水的违法行为,一律严查重处。
两个多月以来,该县已连续查处污染环境案件8起,其中,小造纸1起,小电镀1起,利用渗坑、暗排污道和罐车违法倾倒工业废水6起。同时,视情节分别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严肃追究,目前已刑事拘留7人,网上追逃3人,批捕1人,行政拘留10人,在该县引起强烈反响,有效遏制了重污染小企业的死灰复燃,震慑了违法排污行为,极大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记者佟荣满 通讯员韩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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