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的马女士近日遇到了烦心事,用手机包月上网时,超出了10兆的流量,没想到被扣除了129元。为此,马女士与通讯公司产生了纠纷,工商部门对此进行了调解。
不久前,马女士在某通讯公司办理了手机上网包月业务,每月20元,可用上网流量60兆。2月份马女士用手机上网,因超过流量10兆被通讯公司扣费129元。马女士提出异议,她认为自己包月流量收费并没有按照普通计费方式收费,自己使用超出的10兆流量,也不应该按照普通计费方式收取129元。办理业务时通讯公司并没有对超出的流量收费做出明示,要求该通讯公司返还多收取的费用,但遭到了通讯公司的拒绝,马女士便到邯山区工商局滏阳分局进行投诉。
工商人员通过与该通讯公司负责人联系,得知马女士今年2月初,在该公司办理了手机上网套餐业务,因手机上网没有接到流量提醒,马女士超出约定上网流量,产生了按照普通计费方式的流量费用。邯山区工商局滏阳分局12315工作人员指出,通讯公司应履行事先告知与提醒义务,否则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误以为超出流量计费与包月流量计费标准一致,通讯公司存在过失,应负相应的责任。最后,通讯公司同意为马女士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向消费者道歉。(记者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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