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北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的决议
(2014年4月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河北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审议了《河北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会议决定批准《河北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
会议认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企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建设新模式。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在我市建设国家科技园区将有力促进新型农业技术的转化和技术示范,对加快全市农业结构调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将为地方与高等院校合作搭建新的平台,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市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邯郸现代农业发展。
会议指出,《河北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编制依据充分,设计理念先进,规划思路清晰,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分区完备,园区定位准确,重点突出,结构严谨,符合邯郸农业发展的实际,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加速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河北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实施的领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加强园区规划管理,完善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把园区建设成为河北乃至全国资源整合、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相融合的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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