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高、杜艳红、杨海林)近日,魏县民政局对魏县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是在全省指导标准基础上,结合该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实际而制定。机构养育孤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50元;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目前,魏县共有孤儿219名,其中机构养育孤儿15名,社会散居孤儿204名,按照新的孤儿养育标准,第一季度共发放孤儿养育资金48.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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