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驾驶大型电动三轮车疯狂拖行女交警100多米,致使女交警受伤,现公安部门已对该女子进行了行政处罚。
4月17日早晨7点50分,交警六大队女子中队辅警刘金静在市招岗东北角执勤过程中发现,一中年女子驾驶大型敞篷电动三轮车沿人民路自东向西行驶。按照交通管理有关规定,电动三轮车禁止在市区主干道行驶,于是刘金静上前两步,准备将其拦截。没想到,该女子不但未停止,反而加快了速度,三轮车后部恰巧挂住了刘金静身体右侧的绶带。
此种情况下,女子仍然全速前进,并在人民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处一路向北驶去。一路上,刘金静示意该女子立刻停车,但女子毫不理会,并不停地用手掰开她的左手,企图跑走。当三轮车行至中华大街展南口时,刘金静因体力不支,摔倒在地,右侧身体擦伤,左脚大脚指已被车轮压得血肉模糊。此时,在展南口执勤的交警将这辆疯狂的三轮车拦截,并将该女子移交丛东派出所。
据了解,该女子陈某,肥乡县天台山人,35岁。丛台公安分局对该女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五百元。(记者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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