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4起典型上访案件,对涉案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丛台区赵某等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4月4日,蓝天金地小区业主赵某、王某牵头组织200余名业主在政府机关门前堵门、堵路、呼口号、打条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和交通秩序,破坏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丛台区公安分局依法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赵某、王某进行了处理。
峰峰矿区李某等8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4月14日,李某等10余人在政府机关门前大喊大闹、堵门堵路、静坐平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和交通秩序。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分别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郭某等2人行政拘留10日,张某等5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邯郸县郭某等3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4月15日,郭某等50余名滨江首府小区业主采取堵塞政府机关大门、堵塞人民路和呼喊口号等过激违法行为来表达个人诉求,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丛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分别对郭某等3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邯山区董某等2人妨碍交通工具行驶案。4月16日,董某、马某因对开发商有关回迁房质量问题答复不满,组织金业大厦100余名业主围堵政府机关大门,进而堵塞中华大街道路通行,严重妨碍了正常交通秩序。邯山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分别对董某、马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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