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规范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临漳县在生产加工环节、流通销售环节、督导验收环节对桶装水市场进行严查,取得良好效果。
在生产加工环节查看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使用回收废旧塑料制成的桶和盖,存放是否符合要求;看水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看企业是否按要求使用和维护保养粗滤、精滤、杀菌、去离子净化等设施;看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等是否符合法定必备条件;看采购原料是否严格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是否开展批批检验;看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标注是否规范。
在流通销售环节查看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看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和检验证明,是否销售“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保质期等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是否虚假标示;看是否存在自行灌装贴牌销售,回收桶盖保存条件是否卫生。
此外,督导验收环节查看工作现场,查看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看企业是否完善桶装水质量安全机制,看监管单位长效监管机制是否建立。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人次、执法车40辆次,监督检查桶装水生产经营单位83家,责令改正15家,立案2起,取缔无证桶装水厂1家。(韩丽锋李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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