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社区工作人员向广场舞者发放倡议信。朱岩摄
8月2日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性广场文体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引导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成为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昨日晚,市渚河路街道办事处农林一社区的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致辖区广场舞爱好者的一封信》(以下简称《倡议信》),并对街头、小区广场舞爱好者们进行文明劝导。昨日晚8时,记者在农校家属院的社区小广场上看到,附近居民自发组织的“爱心广场舞队”的十几名队员正在饶有兴致地跳着广场舞。舞蹈队前端的凳子上放着一个小型音箱,音乐声音并不大,只限于舞者们能听到。社区志愿者们将《倡议信》发到了队员们的手中,并向他们讲解如何开展文明广场活动。《倡议信》里说,群众性文化广场文体活动,应尽量选择远离住宅和学校集中区域的场地;遵守国家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规,自觉放低音量;开展广场舞锻炼,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休息。有音乐伴奏的广场舞,一般应在每日上午7时之后,晚间9时之前开展。
“爱心广场舞队”的队长董庆枝告诉记者,他们这支广场舞队已经有一年多了,多数为中老年人。由于跳舞的广场位于农校家属楼和学生宿舍楼附近,所以他们也怕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一般会把音响声音放的特别小。并且考虑到学生们晚上9点40下晚自习,他们的活动到晚9点就结束了。对于志愿者的倡议,队员也表示非常支持,表示不但自身要严格遵守,还要和志愿者一同劝说其他广场的姐妹们,把音响声音放小一些,在自娱自乐的同时也给他人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农林一社区居委会主任谷宝娣表示,看到邯郸晚报刊发的《文明广场舞从我做起》一稿后,社区马上制作了宣传材料,并组织志愿者对音响声较大,影响居民休息的广场活动每天早、晚进行劝解和引导。
当晚,在农林路一个小型广场上,广场舞爱好者听到志愿者的劝导后,马上关闭音响,并表示以后会自觉把声音放小,并在晚9点之前结束活动,保证不打扰居民的正常休息。(记者安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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