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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取缔再生重污染小企业78家 行政警告9人

2014-08-22 17:29:45 来源:邯郸日报

    今年以来,魏县通过建立“无省界”环保联防机制、不定期会商机制、“环保+警察”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截至目前,该县已取缔再生重污染小企业78家,行政警告9人,行政拘留4人,批捕1人,网上追逃1人。

    建立“无省界”环保联防机制。魏县地处河北省最南端,与河南省南乐等三县交界,有利区位为一些不法小颗粒、小炼油、小化工等业主提供了逃避打击的可能。为彻底铲除“三不管”地带的违规小污染企业的再生能力,魏县与河南省南乐县、清丰县、内黄县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定期沟通,对交界地带的重污染小企业进行彻底、全面取缔。

    实行不定期会商制度。为防止辖区内一些重污染小企业主受利益驱使再次偷偷开工生产,魏县制定了不定期会商机制,按照全县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环保、公安、电力、国土等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定期举行讨论研究,通报整治重污染小企业的有关情况,对重污染小企业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打击。对违法排污企业,在停产、限产时,移交电力部门断电;对重污染小企业坚决取缔,电力部门切断颗粒厂电源,并与电力公司主管领导、电管所长签定责任状,防止重污染小企业再度用电偷开工生产。

    实施“环保+警察”机制。为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法律后盾,在魏县环保局挂牌成立了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护警察大队,具体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环境安全保护警察大队成立以来,通过与县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先后对多名违法分子进行了训诫和拘留,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分子。

    加强巡查力度,强化监管举措。魏县环保局将全县分成六个中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中队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定时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处理;同时,利用节假日、休息日“5+2”的工作模式突击检查辖区内污染企业,防止违法排污行为的发生。此外,该县还建立了有奖举报机制。通过在县电视台播发、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布县环保局办公室电话和局长电话,对举报者进行奖励。(记者佘志娟通讯员冯涛蒿文祥)

【责任编辑:王春锐】 魏县取缔再生重污染小企业78家 行政警告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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