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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推进特色农业发展 拟评定11个特产之乡

来源:新华网  2014-12-08 10:20:09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人民网沈阳10月11日电(陈扶宜)本网从辽宁特产之乡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全面推进辽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挖掘各地资源优势,保护原产地和珍稀产品资源,促进特色农产品向区域化、专业化发展,加快实现全省农业产业倍增目标,按照辽宁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辽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活动的通知》和《辽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经辽宁特产之乡推进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拟评选认定的2014辽宁特产之乡名单向社会公示,限期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2014年辽宁特产之乡初选名单

    序号 所辖市 命名名称 申报单位

    1 沈阳 辽宁特产“寒富苹果”之乡 康平县方家屯镇人民政府

    2 沈阳 辽宁特产“寒富苹果”之乡 辽中县满都户镇人民政府

    3 大连 辽宁特产“淡水鱼”之乡 辽中县刘二堡镇人民政府

    4 大连 辽宁特产“大樱桃”之乡 普兰店市人民政府炮台街道办事处

    5 大连 辽宁特产“棚桃”之乡 普兰店市星台镇人民政府

    6 本溪 辽宁特产“平欧大榛子”之乡 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人民政府

    7 丹东 辽宁特产“板栗”之乡 东港市小甸子镇人民政府

    8 朝阳 辽宁特产“加工毛豆”之乡 喀左县白塔子镇人民政府

    9 葫芦岛 辽宁特产“大菱鲆”之乡 兴城市曹庄镇人民政府

    10 葫芦岛 辽宁特产“海参”之乡 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

    11 昌图 辽宁特产“榛子”之乡 昌图县泉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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