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结合邯郸市气象台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意见,市政府定于2015年1月25日0:00-1月26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外出活动要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及社会公众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1、倡导社会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建议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运行。
3、建议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5、加大道路机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6、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行业,适当调整产能。
三、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单位(社区)配合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实施;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