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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交警辟谣:“2015新交规”子虚乌有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29 08:45:41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韩波 燕赵都市报记者陈正)近日,一些帖子在贴吧、微博、微信疯传,内容为交警部门将启用“2015新交规”。这些帖子大多标题十分吸引眼球:“2015年1月1日要执行的新交规”,“开车必看,不看你输大了”,“全犯要扣掉126分”等。想必有车一族听到这样的消息会大吃一惊,那么网络上的传言是真的吗?

    真相:我国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使用方面的规定,目前只有公安部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并且直到现在依然在执行。所以根本不存在网络上所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这个规范性文件,更不存在“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件事。

    据邯郸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网络中所传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管理和记分的规定,事实上属2013年所执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管理的规定范围之内,但是这个“新交规”中提及的闯红灯记6分、罚款200元等网络传言的内容大多漏洞百出,很多信息与实际现行法规不符。

    下面将为您逐一破除谣言。

    不系安全带

    谣传:记3分,罚100元。

    正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规定。

    闯红灯

    谣传:记6分,罚200元。

    正解: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100元,记6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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