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正式启动了抽查企业公示即时信息专项行动。这是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后,我市工商局组织的首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据悉,本次抽查在省工商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将持续到2月8日。抽查对象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成立状态(已注销、吊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除外)的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及其分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通过电脑随机摇号产生了我省首次抽查企业名单6393户,其中邯郸687户,抽查内容为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公示的即时信息。
抽查行动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检查。抽查结果将按照要求,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若发现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情况,将按照法定程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对于检查中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也将在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我国建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的相关即时信息应当自主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成为了法定义务。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在即时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记者曹璐通讯员杨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