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这12起案件是:
鸡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周永利不作为。周永利等人对检查中发现的该县某饭店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问题未作进一步处理。该店在此后经营中发生了10人食物中毒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鸡泽县纪委2015年1月7日研究决定,给予周永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稽查科稽查一队队长孟德波、违章处理室主任赵宪华乱作为。2014年4月17日,孟德波违反程序仅根据联合执法大队移送的王某询问笔录,认定王某涉嫌非法营运,并制作了暂扣手续;赵宪华未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就违规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市交通局2014年12月8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孟德波、赵宪华行政警告处分。
丛台区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张晨岳失职渎职和收受贿赂。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张晨岳在办理房产权属转让过程中,将部分不具备证明效力的材料认定为有效,造成38户少交个人所得税共计34万余元。并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7月间,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7.46万元。经市地税局2015年1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张晨岳行政开除处分,并依法判处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五年三个月。
武安市发改局办公室科员刘红卫公车私用。2014年11月22日,刘红卫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办私事。经武安市纪委2014年12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刘红卫党内警告处分。
临漳县称勾集镇中心卫生院滥发津贴奖金。2013年6月至12月,称勾集镇中心卫生院以下乡补助名义,为7名职工发放奖励共计1.96万元。并于2013年12月份,虚构2.64万元下乡补助,用于该院日常支出。经临漳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12月19日研究决定,给予该院院长鲁海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成安县商城镇卫生院院长张峰军违反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5年1月4日,张峰军为其爷爷办理三周年祭日,收受35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600元。经成安县纪委2015年1月21日研究决定,给予张峰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