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剑英)从5月1日起,邯郸市及县(市、区)两级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并正式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和“微信诉讼服务平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据介绍,今后案件受理将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对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诉讼已经终结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等4类案件不予登记立案。
为推进立案登记制度,邯郸中院调整部分立案职能,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诉讼服务方式。今后,只需登录邯郸中院网站或添加该院微信诉讼服务中心公众号,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实现案件查询、网上立案、预约法官、材料转接、网上信访、网上送达、判后答疑等多项诉讼服务,此举标志着邯郸中院全天候、零障碍诉讼服务体系正式建成。
为确保当事人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的各项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法院还成立了网上诉讼服务小组,制定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使用规范,配备了立案专员、信访专员、中心服务员、中心审核员及部门服务专员,各案件承办法官每天登录办案系统,及时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