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至“五一”期间,邯郸市纪委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专项访查活动。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市“四风”方面问题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但“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树倒根在”的现象,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置中央和省、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及领导干部切实扛起“两个责任”,现将近期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
1、邱县邱城镇国土所所长李建设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2015年4月14日,市纪委检查组发现邱县邱城镇国土所所长李建设办公室为套间,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经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建设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追究主管基层站所建设的县国土局纪委书记常东林责任,经邱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常东林行政警告处分。
2、邯郸县姚寨乡派出所所长冯志远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2015年4月20日,市纪委检查组发现邯郸县姚寨乡派出所所长冯志远办公室为套间,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经邯郸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冯志远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经邯郸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分管该派出所的县公安局副局长陈书生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县公安局进行二级预警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