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驻邯郸记者陈正
“都搬空了,这可是大白天呀!”望着空荡荡的饭店,出租方朱先生欲哭无泪。因承租方邢某的突然“人间蒸发”,其经营的饭店尚汤食府遭到被拖欠货款的部分供货商强行搬运。出租方朱先生根据双方租赁合同力证饭店财物为己方所有,指责供货商私自哄抢。供货商则坚称为维护自身权益,防止饭店员工监守自盗,只是暂时代为保管饭店财产。
缘起
承租方“人间蒸发” 出租方被欠高额房租
据朱先生说,2006年12月8日他将其承租的邯郸县交通局楼经营场所(原京城明珠大酒店)转租给了邢某,双方租约截至2016年9月15日。邢某同样经营饭店,先后在此处经营过顺德府酒店、小肥羊、尚汤食府等。
双方的合作起初比较顺利,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邢某支付房租开始出现中断,期间朱先生打听到邢某在外欠下债务,同时饭店的经营也出现了问题。就在邢某“人间蒸发”之前,他通过饭店店长给朱先生发来一条短信,“给朱总打电话吧,把尚汤饭店交给朱总,付(负)债我承担一切责任,邢某”。
此后,双方准备办理饭店的交接手续,但就在此时邢某彻底失去了联系。朱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和事情由乙方(邢某)承担;乙方经营期满后,所用的实物按交接表归还给甲方(朱先生)。
在双方所做的酒店物品清单表中,记者查看共记载了123种物品,其中包括42台空调和烤箱、电脑、电话等多种物品。
朱先生说,截至邢某失联,对方共欠他房租费用78万余元,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他接手了饭店,开始寻找新的承租者。就在新老板即将接手时,意外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