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馆陶县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了重污染小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6家小企业进行拆除取缔。
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2家小木炭、1家小造纸、1家小炼油、1家小塑料颗粒和1家小漂染。为彻底消除污染隐患,该县对这些企业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物料、恢复地貌”的标准限期取缔到位。
对排查出的重污染小企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县环保局将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对利用职权为企业充当保护伞的,监察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李海涛通讯员张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