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最需要救助人群的利益,今年以来,永年县坚持“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民政理念,开展了全县低保五保核对清查工作,清退不合规低保、五保对象1265人,年节省财政资金600余万元。
据悉,此次清查工作严格遵循“三进三查”,切实做到通过进村、进户、访邻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开展查家庭收入、查家庭人口、查本人基本情况等工作,切实了解各救助对象的详细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清退。截至目前,该县清退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883户1265人,年节省财政资金600余万元。其中,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08户305人,年节约财政资金300余万元;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185户456人,年节约财政资金90万元;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490户504人,年节约财政资金210余万元。(赵明胡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