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8月20日,邯郸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通知》要求,认真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拉网式”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集中生产区域为重点区域,以节日热销食品、儿童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品以及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蜂产品、豆制品、速冻米面制品等量大面广食品为重点品种,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掺杂掺假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村镇、旅游景区、车站、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批发市场、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索证索票等方面情况,严厉惩处食品经营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餐饮服务环节,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单位,严肃查处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或不明来源肉制品、肉制品掺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或来源不明食用油加工食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国家法律明文禁止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不法行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工作制度。
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方面,加大对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的排查整治力度。严查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等行为,重点排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和重金属超标等隐患,严厉打击盗用、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以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和盗用批准文号为重点开展化妆品隐患排查整治。
药品生产环节,以基本药物和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以大输液、中药注射液等高风险产品和贮存、使用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重点排查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购进、检验、使用情况,按照处方工艺组织生产、成品全检、质量受权人履职、药品委托生产情况。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替代投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特殊药品使用安全。
药品经营环节,以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的排查,严厉查处“挂靠”、“走票”等出租、转让证照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特别要加强对“毒麻精”等特殊药品采购、销售、贮存的排查,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等问题发生。
医疗器械,严查经营使用无生产证明文件的产品。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排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依法生产,有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加大对停产、半停产生产企业的排查力度,连续停产一年以上的要专人监管,重点监控,擅自降低生产条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县以下医疗机构用械情况进行严格排查。
严格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行动,保证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分级分类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做到“监管底子清、风险情况明、问题发现准、防范处置早”,切实保障9月3日大阅兵、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赵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