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8月25日邯郸电(记者王文静 实习生董源)今日,从邯郸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8月28日零时至9月4日24时,邯郸将组织开展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活动, 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被予以100元处罚。
8月28日零时至9月4日24时,8天限行期间,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其中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21时。限行范围包括市区外环路以内(含外环路)区域;开发区区域,即东环路(邯临路至人民路路段,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路段,含本路)以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路段,含本路)以西,联纺路(京港澳高速至秦皇大街路段,含本路)以南,京港澳高速G4(邯临路至联纺路路段,含本路)以西,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路段,不含本路)以南。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将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制定本县城区单、双号限行区域范围及措施。
限行期间,黄标车、无标车(无环保标志车辆)、运输土方、渣土等未配备密闭运输装置或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其中运输汽柴油、天然气车辆于当日22时至次日5时按照通行证规定路线通行。另外,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汽车、通勤班车、校车、出租汽车,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外地车辆(本地人驾驶除外)、邮政快递及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注册上牌的电动汽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交警部门将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冀南新区、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分别设立固定治理点,部署3名以上警力,摆放“黄标车禁行,社会车辆限行”的提示牌。自8月28日零时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第2款之规定,对违反上述交通管制规定的各类违法车辆予以1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