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邯郸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11月1日起,邯郸市1%人口抽样调查入户登记正式开始。
据悉,国务院2010年颁布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目前正在进行的是第四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本次抽样调查,将全面摸清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邯郸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邯郸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启动以来,特别是今年5月份以来,全市各级立足于早动手、早安排、早布置,认真谋划,科学安排,扎实有序地推进了各项准备工作的开展。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11月1日起全面转入入户登记阶段,本次入户登记采取调查员直接入户或被调查户通过网络自主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选择调查员入户登记方式的调查对象,要提前了解家中每一位成员的出生年月、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如实向调查员申报;对于选择互联网自主填报方式的住户,请于11月1日至7日期间登录指定的国家统计局设立的专门网站进行填报,到时未完成填报的,调查员将要实地入户补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各级调查机构和全体调查工作人员对在调查中所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各被调查对象要如实申报调查资料,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员做好调查登记工作。
为确保全市调查登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各级统计部门对在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干扰调查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