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闻

小说《芈月传》被指“抢发” 剧方起诉欲“叫停”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5-11-19 16:38:26  责任编辑:张岩

小说《芈月传》被指“抢发”剧方起诉欲“叫停”

北京朝阳法院微博截图

    中新网11月19日电 今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案件通报,“小说《芈月传》被指‘抢发’ 电视剧出品方起诉欲‘叫停’”。通报中称,电视剧《芈月传》出品方花儿影视公司已经将《芈月传》小说作者、该剧编剧蒋胜男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小说《芈月传》的出版、发行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北京朝阳法院通报,花儿影视公司称,北京星格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12年8月28日与蒋胜男签订《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蒋胜男向星格拉公司出具《授权书》。同年11月18日,星格拉公司与蒋胜男签订《补充协议》,其中蒋胜男承诺:“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的同期,才会将此原著创意出版小说发行,在此之前不会出版此原著相关内容以及网络发布。”同时,该《补充协议》约定,蒋胜男同意星格拉公司将《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授权书》《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

    2013年6月11日,花儿影视公司与星格拉公司签订《〈芈月传〉电视剧本著作权转让协议》,约定花儿影视公司永久,全部受让星格拉公司享有的《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的所有著作权以及拍摄成电视剧等权利并于同年6月21日签订《〈电视剧本著作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重申星格拉公司已将其与蒋胜男签订的《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补充协议》的相关权利转让给花儿影视公司。

    花儿影视公司认为,电视剧《芈月传》尚未播出,蒋胜男擅自提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且在该公司已于2015年9月2日发送律师函的情况下,不仅继续发行《芈月传》(1、2),还还出版发行了《芈月传》(3),其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更严重影响了花儿影视公司对电视剧《芈月传》的宣传、发行计划,给其公司信誉和经济均造成了重大损失。

    而蒋胜男则表示,着是制片方借口“防止同行抄袭”,不许她在网络发表已经完成的小说,还限制小说的出版时间。

相关新闻

《芈月传》孙俪版“千古太后”将播 剧情提早曝光

2015-11-19 15:37:04

热炒一年的《芈月传》终于要播了,孙俪版“千古太后”还未上演便收获众人点赞,《甄嬛传》皇后蔡少芬也来捧场。孙俪更是晒出海报为自己宣传造势,并透露网购衣服犒劳自己。

年度大戏《芈月传》将播 孙俪:“芈月”全方位超越“甄嬛”

2015-11-16 08:50:59

2011年《甄嬛传》播出,孙俪让甄嬛这个角色火遍大江南北,甚至火出了国门,从此“娘娘”这个外号就如影随形。

孙俪主演《芈月传》月底开播:我离人生赢家差得远

2015-11-16 08:48:29

事业上升、婚姻圆满、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不过孙俪自认“人生赢家”的称呼为时尚早,自己的人生才刚开始。

《芈月传》引争议:演员降片酬 孙俪用配音(图)

2015-11-13 16:54:22

昨日,该剧在上海举行发布会,导演郑晓龙、制片人曹平、总编剧王小平,主演孙俪、刘涛、马苏、方中信、高云翔、徐梵溪、曹征等出席。”  虽然郑晓龙在创作上尽量做到“去甄嬛化”,但记者从60分钟的超长片花看到,该剧的台词依然和《甄嬛传》有一些相似,比如“真真是极好的”之类。

导演郑晓龙回应《芈月传》版权纠纷

2015-11-13 09:05:08

很少有哪位导演像郑晓龙这样,在从业近三十年里,每部作品都能引发观剧狂潮和焦点争议。”  就连孙俪和蒋欣这两个演过《甄嬛传》的演员,到了《芈月传》剧组里也有了颠覆性的变化。

相关搜索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314081840。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