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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来源:邯郸晚报  2015-12-03 14:50:36  责任编辑:张岩

  图为民警在“安全文明出行”条幅上签字。本报记者范文平摄

  本报讯(记者王海军)昨日下午,邯郸市在邯郸大剧院广场隆重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市交警支队和社会各界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500多人参加了主题活动。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意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严重超员超速、伪造驾驶证行驶证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害行车安全行为,让人人践行文明交通成为全社会的自觉。

  活动开始后,首先宣读了第五届文明交通“五十佳”表彰决定。分别授予公安交警李中合、司机孟永生、社区居民王娟、公交客运司机董瑞鹏、教育工作者于生海等50名同志“十佳文明执法交警”、“十佳文明交通驾驶人”、“十佳文明交通市民”、“十佳文明交通使者”、“十佳文明交通志愿者”称号。

  活动上宣读了《关于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实施方案》,市文明办、公安局、市直工委、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等10部门,联合作出相关部署,共同开展拒绝危险驾驶、共建文明交通的系列行动。包括联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启动第六届争创文明交通“五十佳”活动等。

  活动中,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通报,要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开展“亮剑”行动。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并确定近期每周二为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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