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自开展散煤治理和洁净型煤推广工作以来,县发改局、环保局、交运局、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局、交警队等部门分工协作、扎实推进,全县散煤治理和洁净型煤推广工作成效显著。
该县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做好散煤生产、销售查处取缔和禁止散煤流入中心城区等工作。该县309国道宋张策治超点成立交运、交警、质监、环保联合执法队,严防散煤运输车辆进入主城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0人次,出动执法车180辆次,检查2000多辆车,其中运送散煤车507辆,劝返507辆车。在全县范围内共排查发现散煤销售点28处,截至目前已全部停产、停售,其中散煤彻底清理到位12家,采取断电措施16家,彻底从源头杜绝散煤流入使用环节。
同时,邯郸县环保局与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全县燃煤锅炉开展大排查行动。排查重点工业企业、机关事业等单位70余家,对中心城区10蒸吨及以下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改造,对中心城区以外燃煤锅炉按照计划分批拆除改造,对中心城区以外暂没有列入计划的燃煤锅炉,要求使用低硫分、低灰分的优质型煤,禁止使用劣质散煤。截至目前,该县已拆除燃煤锅炉51台,共计112.8蒸吨,已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268%。结合该县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并增加巡查频次,加强企业监管,防止企业已拆除锅炉死灰复燃。
饭店和小吃店也是散煤使用的主要地方,为此,县环保局联合县城管局按照散煤治理方案要求,对全县中心城区内所有餐饮、饭店及道路两侧小吃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使用燃煤炉灶餐饮单位逐一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拆除燃煤炉灶或改用清洁能源。目前,已排查餐饮饭店、小吃店100余家,发现使用燃煤炉灶餐饮饭店21家,对燃煤炉灶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将全部炉灶改用为清洁能源。县城管局清理取缔违规露天烧烤摊点29处、查扣烧烤炉具等15个,规范夜市摊点经营46处;治理散煤使用流动摊点153处,门市20处。
据了解,为保障散煤治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邯郸县制定并印发了《邯郸县2015年燃煤治理和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多部门协调联动,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散煤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果。(记者刘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