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磁县磁州镇大营村一户赵姓村民在翻修自家老屋时,无意中发现一个装有地契的木盒子,里面有50张较为完整的地契。这些地契中,年代最久远的一张落款时间是乾隆四十年,距今已有240年历史,在地契发现中很少见,其中还包括一张清嘉庆年间官契与民契的连体地契。据磁县文物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文史专家李江介绍,这些地契对于研究当时的历史文化、土地制度及土地权属变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这50张地契时间跨度从清乾隆四十年三月(公元1775年)到民国三十年,其中清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年间的地契各有若干张,民国时期地契共有10张,具有一定的历史沿革连贯性。这些地契使用的是宣纸,大部分为油墨印刷,买卖双方只需将买卖相关的内容填写进去即可。
因年代久远,地契纸张已经老旧泛黄,但大部分字迹和印章清晰可辨,除少数有破损外,其余均保存完好。地契中详细记录着赵姓家族与本村刘姓、苗姓、和姓等家族房屋土地买卖的内容,其中对地块的价格、范围、买卖双方、纳税等内容均有明确标注。赵先生表示,以前曾听家里老人说过有个木头盒子的事情,从父辈起就不知在哪儿放着,直到最近翻修老屋时才发现它,但没想到里面装的全是地契。
笔者看到,其中有一张清嘉庆年间的官契与民契连体的地契,这张地契右侧为民契,使用的是毛笔书写字体,对买卖双方、土地类型、位置、契价等都有详细的记录,最后落款写有中间人姓名;左侧为官契,由布政司统一发行,使用油墨印刷,上有官契编号。两张地契印有几处印章,并在粘连处盖有红色骑缝章。由此可见,这张连体地契是在民间私约的基础上,官方又进行了认证。
李江介绍,清朝地契总体上采取“民写官验”的形式,即先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然后由官府采取一定的方式对民写地契进行验核,收取契税,表示官方对地契的承认。清代中晚期实行的是粘连在“契尾”的验契方式。这种方式从乾隆元年开始一直到晚清,历时一个多世纪。契尾由布政司统一刊印,编号发行,粘在民写地契之后,作为官府的验契凭证。
古时地契分“白契”和“红契”。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为白契或草契,加盖州县官印的为官契或红契,赵姓村民家中的地契多属红契。而像这种由家族传承、时间跨度大的地契能保存较好,实属不易,为研究清朝、民国时期的土地制度,以及当时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经济都有重要的价值。(董建华 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