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9月29日邯郸电(实习生董源 记者王文静)今日,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邯郸市居住证条例》和《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两个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使邯郸成为我国最早颁布居住证条例的地级市。
据介绍,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邯郸市把实施居住证制度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率先制定了我国首部地级市居住证条例。《邯郸市居住证条例》把该市行政区域划分成市中心城区、峰峰矿区、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邯郸县除外)和其他建制镇等不同区域,不同区域居住证申领条件和落户条件有所不同。条例规范了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审核、签发等流程,详细列举了居住证办理条件中关于“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连续就读”所包含的各种情形,细化了申请登记“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的有关规定。并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服务和便利。
《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城市排水设施的保护范围以及保护范围内的限制禁止行为进行了规范,划定设施红线,进行责任区分。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政府及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和排水户的义务进行划分,建立防治内涝保障体系,明确河流、湖泊不同时期的水位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