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邯郸市委部署,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丛台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下真功、出重拳,强力开展打击街面违法犯罪行动。近日,丛台区巡警在巡逻过程中成功抓获一名现行涂喷非法小广告者。
11月1日10时10分许,丛台区巡警大队十三中队民警康展联合黄粱梦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当他们驱车至幸福街与丰收路交叉口南100米处时,发现在路东有一名男子拿着毛笔正在墙上书写小广告。民警发现后迅速下车将其制止,并带回黄粱梦派出所。
经询问,该男子姓杜,大名县人。据杜某交代,三天内他已在市区各街道墙面上用毛笔书写小广告十余次。
民警表示,张贴、涂喷非法小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目前,违法人杜某已被治安拘留。(记者燕妮 通讯员郗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