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市公交公司为首批“车长”任职授牌,在全省率先推出“车长制”。
将公交车驾驶员改为车长,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主要的是职责的变化。据了解,公交车车长的职责涵盖了安全行驶、规范运营、文明服务、车辆管理等四个方面9项内容,而且管理更加严格,车长分为“车长”和“实习车长”,“实习车长”见习连续三个月履行“车长”岗位职责无问题、完成相关指标的,才可以正式任职“车长”。车长上岗时应佩戴袖标并安插车长牌。
实行车长制后,原公交车驾驶员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人,而成为企业管理层面中最小单元的管理者,增强了车长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使其主动承担、勇于担当,为乘客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段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