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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17-02-13 10:09:17 来源:邯郸日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月12日至15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0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于2017年2月11日12时启动强制性减排措施,于12日0时启动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自觉停驶200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非封闭式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料生产和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全市禁止燃烧秸秆、杂草、垃圾和烧荒。

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每天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限行尾号仍按常态化限行措施执行(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节假日不限行)。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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