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惩腐恶 清风润古城
201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0087件(次),线索处置4846件;共立案3793件,处分365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330个,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95人……
一组组数据的背后,凝结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正风反腐的责任担当,体现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紧紧抓住“牛鼻子”,夯实“两个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能停留在文件和口号上,必须促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市纪委在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对“两个责任”进行量化具体化,列出了县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清单,将县级党组织和成员的主体责任细化为29项,县级纪委的监督责任细化为16项。
市纪委联合市委督查室组成20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了“两个责任”述职谈话制度和“市纪委常委联系县(市、区)制度”,定期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指导、监督,进一步传导压力,从制度上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述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落实体系。
市县乡三级“两个责任”落实了,村一级怎么办?市纪委在全市农村推广以“承诺、公开、监督、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两延伸两提高”工作模式,将每年1·20、7·30“民主议政日”拓展为“民主议政议廉日”,规范村权行使,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2016年,全市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2件,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