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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肥乡区举全区之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区

2017-06-28 15:11:12 来源:邯郸日报

邯郸肥乡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纪实

骑行爱好者宣传创城

整治不文明行为

全民倡导新风尚

开展“文明服务、诚信经营”示范创建行动,围绕“文明服务、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进一步规范酒店、宾馆、超市等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管理,提升档次,塑造良好行业形象。推广“光盘行动”,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文明用餐提示标语。加强服务礼仪培训,提供标准化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重视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确保吃得放心、用得卫生。

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统筹各方力量,对闯红灯、乱刻乱画、乱停乱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乱扔垃圾、乱堆杂物、排队加塞、宠物扰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惩戒。并在街头和电视台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组织不文明行为巡访劝导活动,使社会生活和公共交往中的各种不文明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在上下班高峰期,安排交警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居民文明交通意识,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严查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增强文明交通自觉性。以身示范,带动群众齐心共创文明和谐交通环境,争做文明交通宣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亲人、同学、同事、朋友、邻里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敢于向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说“不”,共同创建畅通平安的文明城市。

在城区、城乡结合部和高速连接线沿线两侧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摊点进行集中清理。明确要求不准在门前、路口、便道、路肩和树木上,随意设置广告灯箱、条幅、标语;不得在门面、橱窗、墙壁粘贴小广告及其它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美观的宣传品;不得在店铺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不得在店外生产加工销售商品;不得在店外摆摊、占道经营;车辆要摆放有序,不得乱停、乱放;各种证照要统一悬挂在店内明显位置,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共同为创建洁净城市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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