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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创新推动司法改革工作纪实

2017-08-08 14:45:44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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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漳县司法工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多项工作跨入全国、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行列,先后荣获司法部一等功、省司法厅二等功等荣誉称号。

“临漳在全省率先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率先推行司法行政规范化管理,率先推行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率先实行农村调解员以案定补,率先实行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率先建成县级司法行政业务办公大楼和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根本目的就是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临漳县委书记苏万通介绍。

创新推进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

2009年以来,该县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好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系列瓶颈问题得到突破。

之前,该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领导称为“马尾巴拴豆腐提不起来”。为扭转局面,县委、县政府重组局班子,调研工作症结,创新性提出队伍建设,县财政在极其困难的基础上加大司法所建设,面向全县竞争上岗司法所长,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列入科技管理序列;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司法所正式工作人员由两名增加到32名;新建翻建14个基层司法所,统一配置了办公设备,实现司法所工作职能、流程、制度规范化;明确14个基层司法所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与乡镇双重管理。公开录用18名大学生和5名公务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实现编制落实到位;在县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将公用办公经费和农村调解员误工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实现经费保障的经常化。

该县在司法局机关内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和自身建设好、服务质量好、依法办事好、民主公开好、群众反映好“五好科室”创建活动,在基层司法所深入开展组织机构好、队伍建设好、业务工作好、所务管理好、基础设施好“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大兴遵纪自律、提质增效、实干敬业、创先争优之风,提升全体干警理论学习、依法行政、研究解决问题、创新推动工作能力。

开展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编印内容详尽、职权明晰的司法行政权目录,积极构建司法行政干警的核心价值体系、职业管理体系、职业培训体系、职业监督体系和职业保障体系,增强干警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规范司法行政干警的执法执业行为。

以大调解促进大和谐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小纠纷关乎大和谐,小调解紧联大稳定,没有农村稳定,就没有社会稳定。在临漳,县城有法律服务中心,乡乡有司法所,村村有“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筑牢农村法治第一道防线。

西羊羔乡东村村民孙便艮、孙便陆因沙滩地承包问题引起纠纷,孙便艮就此问题多次到北京上访。调解员李峰得知后,多次走访周边群众和相关人员,主动与各方当事人见面,了解纠纷各方主要矛盾点,到争议土地实地查看。找准问题症结后,先向当事人讲解《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当事人认清问题本质,并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与当事人一起干活,边劳动边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取得当事人信任。孙便艮最终表示不再上访,接受调解,上访多年的土地纠纷案成功解决。

柏鹤集乡张柏鹤村有个100亩的梨园,十几年来一直联户承包。合同到期后,因承包问题引发其他村民强烈不满,矛盾迅速激化,甚至有人准备斗殴和上访。乡司法所所长牛永红得知情况后,立即召集调解员分析案情,并选出村民代表组织讨论20余次,制定出多种方案供大家参考,最终促使全村达成共识。

“有纠纷要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做好更难。”临漳县司法局副局长徐洪波说,临漳之所以能做到并做好,是因为有了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把“横到边、竖到底”的网络目标建到老百姓家门口。

据了解,该县有26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494个调解组织遍布全县14个乡镇、425个行政村,近3年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12351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平台零距离服务群众

临漳县克服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宽、资源分布不均衡、群众寻求法律服务不便等问题,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组建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

出台5个规范性文件,制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办法》《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政策支撑。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启用以来,已打造成“服务一站式、管理一家人、办事一条龙”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的综合服务平台。

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点援制”“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衔接等机制,加强对全县法律服务的指导和考核力度,确保综合法律服务中心高效运转。在建设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同时,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群团组织设立了综合法律服务站;依托基层司法所,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设立乡(镇)法律服务站;在村推行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全县10名律师、1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52名工作人员分包425个行政村,为群众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组织、人员全覆盖,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投入使用3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1件,公证案件2743件,代理民事、刑事诉讼案件62件,为政府依法治理、企业依法经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28条,参与领导接访陪访15人次,协助化解信访积案2起,接待法律咨询1900余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临漳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法制先进单位,司法局局长苏纯优先后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司法工作先进个人等,柳园镇司法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柏鹤乡司法所所长牛永红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长,砖寨营乡前屯村人民调解员李保只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

“临漳实现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业务由‘散’到‘聚’,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功实践,推动法治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临漳县政府县长于保叙说。(通讯员 王俊平 李海波)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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