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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2017-08-17 15:06:52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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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扶贫工作纪律,日前,邯郸市纪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大名县杨桥镇程马寨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学峰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扶贫物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专项资金。2011年,马学峰私自为不符合条件的父母办理低保,领取低保金8400元。2012年,协助4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4万余元,其中马以其妻名义骗取1万元。2013年、2014年,发放应给59户的62.8吨扶贫化肥时,弄虚作假应付上级检查,仅部分发至扶贫户,12.2吨均分给村民,至2016年案发时仍有35.8吨存放在其子个人仓库。2015年,以其母名义领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300元。2016年,给予马学峰开除党籍处分。

2.魏县双井镇西寨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成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违规收取群众费用。2012年至2015年,西寨村在办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环境整治和村民“一卡通”账户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并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1.3万元。2014年,发放麦种时,在村民领取不超过4亩情况下优亲厚友,郭成保及村会计的4名亲属人均领麦种超过30亩。2014年,虚报冬小麦亩数,套取上级补贴资金占为己有,其中郭成保套取9604元。2017年,给予郭成保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肥乡区旧店乡西北高村党支部书记路梅堂优亲厚友、私分补助麦种。2014年、2015年,路梅堂个人决定,将两名亲属和一名村干部上报为一般贫困户,后上级拨付其亲属8000元补贴。2016年,发放上级拨付的麦种过程中,路梅堂等村干部除人均7斤外多分麦种,其中路梅堂分得1000斤。2017年,给予路梅堂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馆陶县馆陶镇赵沿村党支部书记赵付印克扣群众财物。2014年,赵沿村将上级投资35万元援建,覆盖70户贫困户的大棚收归村集体所有,并出租给村民。2016年,给予赵付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广平县南阳堡镇东胡堡村村委会主任武金伟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私分补助麦种。2015年,武金伟以其妻名义违规申请获得1.9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6年,该村4名村干部私分上级拨付的58袋麦种,武金伟得15袋,750斤。2017年,给予武金伟党内警告处分。

6.鸡泽县浮图店乡普高村代理党支部书记张士华违规收取群众费用。2012年至2013年,普高村违规向群众收取上级免费所打机井的打井费,共11.4万元。2017年,给予张士华党内警告处分。

7.邱县新马头镇闫村党支部书记孙中成违规收取群众费用、私分补助麦种。2015年,孙中成等4名村干部将上级无偿提供的600斤麦种卖给村民后,私分麦种款580元;2016年,孙中成办理五保户过程中,违规收取村民300元费用。2017年,给予孙中成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发生在扶贫领域的7起典型案例都是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或截留挪用、或优亲厚友、或侵占掠夺,群众深受其害、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纪委安排部署,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坚决直查快处、严惩不贷。要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对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迅速开展排查,坚决查处纠正,加大通报曝光和追究问责力度,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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