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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邯郸市工商局发布“双十一”网购警示

2017-11-06 14:35:24 来源:邯郸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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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平台 科学理性消费

一年一度的“11·11”网购狂欢节将至。对此,邯郸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广大消费者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科学理性消费,保留消费凭证,谨防权益受损。

网购时,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仔细查阅网站底部是否显示备案信息*ICP备*******号、工商红盾标志,以及网站底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切勿随意点击陌生网址链接,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透露给别人,更不要将手机动态验证码告知他人。消费者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应尽快要求银行、网络平台冻结费用,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消费者要详细了解电商及卖家的信誉等级、活动承诺、活动规则、退换货流程、售后处理、快递配送时间等内容。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以下几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双十一”期间,网商会推出各类价格优惠信息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近年来,部分网商先提价后降价或虚标原价再打折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往往得不到真正的实惠。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涉及服装、食品、数码电子产品等热销品时,要货比三家,仔细筛选。特别在购买高价值耐用消费品时,可提前到实体店详细咨询或试用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购买冷鲜或即食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避免冲动购买大量暂不需要的商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消费者不要轻信网商的口头承诺,要保留好页面截图、订单流程动态、购货发票、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消费凭据。货物签收时,务必开箱检验所购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如有问题立即拒签。出现消费纠纷,且无法与商家协商解决的情况下,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或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李海涛 通讯员陈晨)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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