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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三人打鸟被罚九千(图)

2018-03-28 14:33:52 来源:邯郸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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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三人打鸟被罚九千(图)

图为被查获的捕鸟工具。

森林公安: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

近日,武安市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猎捕麻雀案,依法对涉案的三名违法行为人分别进行了没收猎捕工具、处3000元的林业行政处罚。

3月15日夜间,翟某某、王某某、马某某相约在武安市北安庄村西树林里打鸟。三人到达树林后,准备利用随身携带的弹弓非法猎捕麻雀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并抓获。警方从三人身上搜查出弹弓、钢珠、夜间照明灯等捕鸟工具。三人对自己企图违法捕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向警方交代没有狩猎证。之后,案件转交武安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民警介绍,2001年,麻雀被列入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意味着猎捕、出售、食用麻雀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捕猎麻雀的行为,不管使用什么工具,均构成违法。此外,违法人员使用弹弓打鸟,如果误伤了群众,还要承担赔偿等后果。

按照我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

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警方对该案中的三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依法采取了没收猎捕工具,并处3000元的林业行政处罚。

日前,市森林公安局已正式启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金网行动”。(记者燕妮)

责任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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