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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这些重要时间点禁燃烟花爆竹

2019-03-07 11:27:12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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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改善空气质量,3月5日,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重要时间点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扩大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和时间,农历二月初二、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及农历十月初一,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集中燃放造成空气质量指数“爆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本地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干部是辖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积极采取宣传教育、严盯死守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违法燃放

烟花爆竹现象。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禁放烟花爆竹牵头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要加大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从严查处、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力度,从严查处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倡导在任何时间、不因任何事由燃放烟花爆竹,坚决做好大气污染治理的表率。要结合文明乡村建设,组织村委会和各村“红白理事会”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号召群众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减少铺张浪费,降低污染物排放。

责任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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