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邯郸科教文卫>>

邯郸:公办学校两起及以上违规的,校长免职

2019-04-12 11:28:12 来源:邯郸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给予核减当年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直至吊销资质

对于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将重点查办严办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市教育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6269951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今年分别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全市中小学变相“掐尖”选拔生源、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等违规招生行为,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打击报复不参加有偿补课学生等有偿补课歪风,减轻学生负担。

多措并举,强化责任倒逼学校整改违规招生

记者了解到,《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违规招生整治方案》)进一步聚焦中小学招生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整治工作中,工作人员将严查三类违规招生行为:1.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利用各种竞赛成绩招收选拔学生;2.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自行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提前录取(或承诺录取)学生;3.中小学校与各类社会机构串通收集生源信息、组织招生活动。

同时,《违规招生整治方案》明确该工作从4月10日起至11月基本结束,分全面启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明察暗访、总结提高五个阶段。其中,5月至9月,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对各中小学违规招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6月至10月,按照要求,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和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根据《违规招生整治方案》,为确保工作实效,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工作全局,强化统筹协调,同“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另外,方案还强调用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来倒逼学校主动整改。方案规定,学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公办学校发生一起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两起及以上违规招生行为的,校长免职;对民办学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核减当年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资质。

教师有偿补课,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均将担责

市教育局通过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歪风,减轻学生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学生家长和社会长期关注的突出问题,树立教育、教师良好形象。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有偿补课整治方案》)中提到,市教育局将严查三类教师有偿补课行为: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

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3.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有偿补课整治方案》分别对教育部门、学校、教师提出了落实责任的要求,全方位加强整治。

《有偿补课整治方案》规定,县(市、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负分管责任;分管部门职责不清的,局长承担分管责任。对整治方案、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教育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迟缓、应付敷衍、包庇隐瞒问题的,要公开通报、约谈;对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问题较多,群中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进行问责追责。

同时,中小学校对本单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校长和分管处室负责人负分管责任;分管部门职责不清的,校长负分管责任。教师签订《承诺书》后再进行有偿补课的,校长负监管责任;教师没有签订承诺书,校长属于失职。对于学校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校长负主要责任。学校发生一起有偿补课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两起及以上的,校长、副校长一律免职。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是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是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现岗位处罚。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打击报复不参加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教育部门还将重点查办严办。

此外,《有偿补课整治方案》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应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每学期组织一次对辖区内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在职教师兼职兼课行为;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有偿补课易发多发期,加大暗访力度;要求全市中小学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把签订《承诺书》列为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规定动作;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在学校明显位置和网站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实行台账管理等措施,加大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为加强工作质效,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县(市、区)和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学校和校长、相关人员责任。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紧盯重点节点,在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学校和教师,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实、查清、处理。

最后,《有偿补课整治方案》公布了举报方式:邯郸市教育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6269951,邮箱hd6269912@163.com,信箱设置在市教育局院内。(记者刘东山 实习记者赵正杰)

责任编辑:董源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