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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邯郸一出租车司机酒驾追尾

2019-05-20 17:36:1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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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苗文金)近日,邯郸一出租车司机因酒后驾车,与私家车发生追尾事故,被邯郸交警支队执勤民警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12日下午18时20分许,一辆车牌为冀DT***7的出租车,沿中华大街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行至青少年文化宫附近时,追尾撞到一辆正常驾驶的号牌为冀D966**白色高尔夫轿车。

接警后,邯郸交警支队渚河大队民警刘国杰、张瑞迅速赶赴至事发现场。到达现场,民警通过细心观察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刮蹭事故,出租车的牌照固封螺丝撞触在前车后杠上,前车没有看到明显撞击痕迹。而前车驾驶员是一穿绿色T血衫上衣的男子,情绪十分激动。他说,出租车司机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太危险了。

民警了解到,前车驾驶员姓陈,26岁,邯山区人。陈某还原当时情形:他要带怀孕妻子至医院做孕检,行至劳动路口时,前方有行人路过,他缓速礼让,突然他感到车身一震。等下车后,他发现出租车撞在车后杠上。万幸的是这仅是轻微追尾,他的妻子没什么妨碍,现已被送往医院做检查。

出租车司机满身酒气,说话也语无伦次。民警立即实施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令在场人员不寒而栗,出租车驾驶人已达到醉驾标准,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出租车司机姓秦,54岁,开发区南屯头村人。在民警劝说下,秦某同意至医院抽血检测。在途中民警得知,秦某中午参加了婚宴,喝了几杯喜酒,这时朋友非叫他开车去接,谁知半道追了尾。到达医院后经血液检测,秦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民警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秦某将面临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秦某的行为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驾驶人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责任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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