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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伤矿工维权!邯郸阳光公益律师跨省奔波近一年终传“喜讯”

2020-03-31 15:52: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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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燕都融媒体记者陈正)“谢谢毛志江律师、郝培培律师,谢谢邯郸阳光公益中心,感谢你们每一名法律志愿者,没有你们的坚持,我们一家每天都是在痛苦中挣扎,谢谢你们让我们燃起希望,看到曙光。”3月30日,44岁的磁县农民工曹清河(化名)接到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不禁泪流满面,嘴里一连串的感激让他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自重伤之日起,历经690天的痛苦煎熬等待,曹清河一家终于拿到山西省介休市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裁决,和介休市基层人民法院、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其与原打工煤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终审判决书,这意味着他的工伤赔偿案件迈出关键一步,获得工伤赔偿指日可待。

农民工矿井下被砸两次开颅难获赔偿

2018年4月,磁县农民曹清河为了生计,经人介绍只身一人前往山西省介休市某煤矿打工谋生,在井下从事安装工作。5月9日凌晨5时许,上夜班的曹清河突然被巷道顶部掉下的渣块砸中头部,当场昏迷。被工友们紧急送到医院后,经诊断为双额叶挫伤、枕骨骨折等。

在两次开颅手术后,曹清河留下视神经萎缩、尿崩等后遗症,伤情严重,至今身体没有康复。且随着治疗深入,后续医疗费用仍需要数十万元之巨,一贫如洗的曹家难以承受。

“出事时我42岁,一家老小指着咱挣钱养家呢。突然就倒了,生死未知,别说挣钱了,医院里那天不是哗哗的花钱,一家人都愁死了。”曹清河说道,深知自身病情的严重性,今后身体也难以恢复到正常状态,曹清河知道要是拿不到赔偿款,整个家就完了。在他住院期间,其家属与煤矿负责人协商工伤待遇、赔偿事宜,但对方表示“他不是我单位员工,一分钱也不给!”双方数次协商均不欢而散。

无奈之下,在山西省太原市住院期间,曹清河向当地律师求助。当地律师接受委托,详细了解案情后表示,该案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难以确认劳动关系,更不可能认定工伤。且因为曹清河在煤矿上班时间过短,不足一个月,双方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考勤表、工资表、上岗证、工作证等有效证据,案件难以下手。

此后半年多时间内,案件一直“停摆”,既没有启动司法程序,也没有收集到对曹家有利的证据。眼看着工伤认定期限一天天临近,曹清河及家人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

阳光公益中心律师志愿者对受伤农民工法援

2019年4月,已经回到磁县老家休养的曹清河,无意间在网上看到邯郸市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阳光公益中心)帮助农民工维权的新闻,顿时感到这里或许是他们一家新的希望。迫不及待,曹清河当天下午就来到阳光公益中心办公室,希望志愿者律师能够给他提供法律援助。

邯郸阳光公益中心主任李水全认真剖析案情,他认为,当事人伤情严重,后续治疗费还需数十万元,其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认定工伤虽然程序繁琐,但工伤待遇对当事人赔偿损失更有利。首先,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系无过错责任,对职工举证更有利;其次,工伤待遇高于提供劳务受害赔偿。综合各种考虑,建议曹清河立即启动司法程序,不要超过工伤认定一年的期限。

听了李水全专业分析后,曹清河再次燃起希望,强烈要求邯郸阳光公益中心代理他的案件。考虑到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因伤而接近崩溃,后续巨额治疗费还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身上,中心决定指派执行主任毛志江,志愿者、优秀党员律师郝培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跨省维权!历经“一裁两审”终传“喜讯”

毛志江、郝培培代理此案后,在对案情充分研究后,当即决定启动劳动仲裁程序,并驱车数百公里赶至山西省介休市调查确证并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曹清河与煤矿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经过毛志江和郝培培不懈努力,收集到曹清河在煤矿工作受伤的大量事实证据,并向当地煤管局申请调查该煤矿非法转包情况。最终,劳动仲裁根据律师提交的微信、银行转账医疗费凭证、证人证言、曹清河与煤矿劳资科领导谈话录音等证据确认曹清河与煤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煤矿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依法向介休市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后被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煤矿再次上诉至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3月30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阳光公益中心主任李水全介绍,工伤维权程序繁琐,尤其是跨省维权之路更加艰辛。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确认是关键。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包工头个人承包招用的工人,人民法院一般不认定职工与发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本案由于代理律师申请当地煤管局介入调查,煤矿否认存在非法转包给个人的事实,当事人也就不存在为包工头自行招聘。因此,人民法院才判决曹清河与煤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本案虽然判决确认劳动关系,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申请仲裁等等还需要很多的程序、很长的时间。李水全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仲裁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减少繁琐程序,减少诉讼成本,最大限度的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阳光公益律师热线:0310-308836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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