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陈正 通讯员苗文金)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酒驾上路,结果半途被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民警查获,谁料男子已有两次酒驾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处3000元处罚。
5月30日23时许,丛台一大队民警在滏和大街与朝阳路口进行夜间交通违法治理时,一辆小型越野车行驶至治理点时,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要求窦某靠边停车后,窦某拒绝出示相关证件,还关上车窗打起了电话。民警让窦某下了车。窦某称,没有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民警在检查车辆时,发现车内放置的行驶证。通过行驶证上的信息查询,民警发现窦某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民警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2013年10月24日窦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查扣,2019年3月19日窦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窦某处以2000元罚款;对窦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