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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市教育局出台中职学校招生办法

2020-08-27 15:06:19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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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邯郸市教育局出台《邯郸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职责、计划制定、录取办法、招生管理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介绍,《办法》包括总则、工作职责、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招生管理、附则,六章二十一条。《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履行招生和管理的主体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职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做好招生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国家和河北省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要求,科学制定年度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综合教育教学场地、师资、仪器设备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办法》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地址、办学层次、招生专业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宣传和招生。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广告)进行宣传和招生,不得虚假宣传、学校间相互诋毁、搞不正当竞争;严格执行收费备案和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收费;未经主管单位同意且未在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校外办学点和合作办学,一律不得招生。

《办法》还称,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先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后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工作程序。中等职业学校的各类招生必须严格按规范程序录取,对已录取的学生,学生入校报到时要做好身份核实确认工作,严防冒名顶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中等职业教育非法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年度考核评估内容。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落后的县(市、区)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通报。(记者常慧杰 实习生薛雅琪)

来源:邯郸日报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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