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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全覆盖

2020-11-12 10:13:53 来源:新邯郸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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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邯郸根据《河北省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办法》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市、县、乡、村四级监督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石亚辉介绍,为有效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机制,促进全市环境治理更加精准高效,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邯郸按照《河北省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考核细则,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邯郸“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在体系建立上,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推动环境监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实现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全覆盖;在网格运行上,明确巡查报告、交办查处、反馈整改、抽查复核的工作流程,确保环境监管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在制度机制上,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台账清单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评估考核机制,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要求做到网格边界清晰、全域全时监管,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设定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清单,公开本辖区内各级网格长、分网格长、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邯报融媒体记者刘圆圆 通讯员裴博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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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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